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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08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問答
來源:http://www.hrexchange.com.hk  時間:2007-10-31 17:32:44.0

    2007年10月31日 15:16:27  來源:人民網

特別提示:全省各級組織人事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公務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組織人事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1、本次招考公務員的範圍及對象是什麼?

    答: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招考公務員的範圍和對像為:

    (1)2008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浙江戶籍的社會人員(以2007年11月1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2008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應屆本科畢業生﹔

    (3)研究生畢業,並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含2008年8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生)。

    市以下各級機關招考公務員的範圍和對像見當地組織人事部門的公告。    

    2.委培生、中小學教師可否報考?

    答:面試資格複審前,委培生須徵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取得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後,在2008年暑假期間辦理錄用手續。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人員可否報考?

    答: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08年2月29日前取得畢業証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4.2006、2007年畢業於在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但尚未就業、戶籍仍保留在原就讀學校的畢業生可否報考?

    答:其中浙江生源的畢業生和外省生源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可以按社會人員身份報考。

    5.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答:公務員、現役軍人及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0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08年應屆畢業的碩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証書報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6.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如何報考?

    答:港澳、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浙江省公務員,須在資格複審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網址:www.cscse.edu.cn)境外學歷、學位認証書,同時符合《招考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在浙考生的學歷、學位認証可以委托省專家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電話:0571-88394819)代為辦理。    

    7.服務西部計劃和欠發達地區計劃的大學生志願者如何報考?

    答:1在服務期間可以憑《志願者服務証》和省大學生志願服務項目辦証明,報考所服務的縣(市、區)公務員,既可以應屆生身份報考,也可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

    2服務期滿一年內,可憑《志願者服務証》和省大學生志願服務項目辦証明,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公務員﹔

    3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後,也可以社會人員身份報考戶籍所在地的公務員。    

    8.本次招考對學歷有何具體要求?

    答:1本次報考人員的學歷要求為大專以上﹔2報考省級機關的學歷要求為本科以上﹔3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專業(職位)的,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

    報考市以下機關的學歷等條件,由各市組織、人事部門根據用人機關招考專業(職位)要求研究確定。

    職位對學歷有具體要求的,須按照職位要求報考。高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相對低學歷要求的職位,但須符合該職位所需學歷對應的專業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專業的本科學歷和哲學的碩士學歷,那麼他可以報考要求法律專業和本科學歷的職位,或者報考要求哲學專業和本科學歷的職位,但不能報考要求法律專業和碩士學歷的職位﹔如果甲同時是外省戶籍人員,那麼報考情形也同上。    

    9.對報考人員的畢業學歷有何規定?

    答:報考人員的畢業學歷須為國家承認、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或成人教育機構負責發放。取得省級以上黨校核發的函授學歷的人員也可報考﹔持設區的市級黨校核發的黨校學歷的,須在報考前經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審查認定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後,方可報考。    

    10.民辦高等院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的畢業生,可否報考公務員?

    答:經國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頒發國民教育序列學歷文憑的民辦高等院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的畢業生,若符合報考條件和具體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公務員。    

    11.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証書的人員可否報考我省公務員?

    答: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學歷証書實行統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經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大專以上學歷証書的人員,三種情況可以報考:

    1按照國家教育委員會、總政治部下達的軍隊院校從地方招收普通中學畢業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錄取後取得學籍,並且經過軍隊院校培訓合格準予畢業的學員。

    2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達的士兵、干部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錄取後取得學籍,並且經過軍隊院校培訓合格準予畢業的學員。

    3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達的函授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錄取後取得學籍,並且經過軍隊院校函授培訓合格準予畢業的軍官和文職干部學員。

    上述人員,就讀期間為現役軍人的,在報考公務員時須提供當年軍人服役証﹔當年參加國家教育部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報考公務員時須提供錄取通知書或招生辦出具的証明。    

    12.報考我省公安、法院、檢察院系統和監獄、勞教單位的人民警察有何特殊規定與要求?

    答: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齡18至30周歲(1976年11月4日至1989年11月4日期間出生)﹔兩眼裸視力4.8以上,部分職位視力可放寬到兩眼裸視力4.5以上。其中,報考公安、林業系統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評總分須達到180分以上,體能測評時間、地點見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公告。

    13.關於「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

    答:「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2007年12月31日前在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工作及農村、城市社區工作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在軍隊團以下單位服役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14.這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主要有哪些科目?

    答:全省筆試時間統一為2007年12月30日。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申論》兩科,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公安系統人民警察需加試《心理測評》,測評採用公安部《公安民警職業心理能力選拔題本》和標準,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本次考試範圍以《浙江省2008年招考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省人事編制網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    

    15.面試前資格複審時,須提供哪些材料?

    答:面試前,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複審。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証等相關証件(証明)原件及複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証、戶口簿、學歷、學位証書、專業技術資格証書、執(職)業資格証書等相關証件(証明)原件及複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証書。証件(証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証件(証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複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鑒於部分省市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所在省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發的情況,經研究,同意浙江省外符合報考條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考。省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仍須憑教育部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考。

    面試前,考生已經與其他單位簽約的,也須提供已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不影響資格複審。     

    16.面試考什麼?

    答: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    

    17.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違法違紀行為的報考者應如何進行處理?

    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錄用資格的處理。凡發生作弊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8.被確認錄用為公務員後,如何辦理報到手續?

    答: 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証書辦理錄用手續,不能按時畢業並取得報考專業(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証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已參加工作或簽約其他單位的人員,應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其勞動合同關系。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19.如果有招考公告和政策問答以外的問題,如何咨詢?

    答:考生參加我省公務員招考過程中,應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政策問答以及考試錄用系統中的有關信息。如果仍有疑問的,可在考試錄用系統工具欄目「我要咨詢」中進行網上咨詢,或點擊「電話咨詢」查找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公開號碼後致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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